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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郑平、黄海英)

来源: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8-07-02 【字体:

遗失房产证壹本,证号:饶(县)房权证旭日街道办字第2010*3390号,面积:34.01㎡,坐落地址:上饶县惟义路112号3幢120号,声明作废,郑平、黄海英。

 

遗失土地使用证壹本,证号:饶县国用(2011)第00218号,分摊面积:2.05㎡,坐落地址:上饶县惟义路112号3幢120号,声明作废,郑平、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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