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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2018-00013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7-02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司字〔2018〕12号 关键词: 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
内容概述: 《“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方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上饶县司法局关于印发“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各法律服务单位,局有关工作股室:

《“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方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全县2018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其它事项任务分配表

2、全省法律援助智能管理云平台登陆账号一览表

3、上饶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经费的发放标准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县司法局

                            2018年4月 18 日

“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化精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在全县精准扶贫攻坚战中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并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动对接脱贫攻坚和法治上饶县建设,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精准法律援助上饶模式,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奋力开创新时代上饶改革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向社会提供普惠、公益、可选择的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援助服务,使法律援助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期待,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由“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跨越。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1.扩大精准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困难审查的对象和范围,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中有关产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精准法律援助范围。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

2.加强刑事法援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等工作的力度,发挥法律援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做好法律援助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

3.完善精准援助对象。要以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重点对象为基础,及时删减脱贫、迁出、死亡人员名单,将新增贫困人员和困难军人军属等纳入“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重点援助名册。

4.完成法律援助案件任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责任目标(含自办案件数与协办案件数)完成情况,列入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同时,把各基层所协办案件数作为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责任目标,县境内各执业律师必须完成4件法律援助案件,与年度考核、年审直接挂钩。努力提高诉讼类(包括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案件比例,力争达到70%。各基层所要在完成自办案件数(非诉讼类)的同时,务必及时提供诉讼案源,密切联系相对应的协办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必须第一时间安排律师给予办理,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全县工作责任目标的圆满完成。

5.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按照司法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的要求,为审判阶段所有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强化对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权利的保障。要早谋划、早部署,攻坚克难,确保人员、经费保障到位,为即将实行的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做好相关工作。

6.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江西省法律援助智能管理系统和全国法律援助统计直报系统的应用,实现与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各基层司法所、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及时登陆管理系统录入咨询、案件,省厅将每月督查各地录入情况。(具体操作账号、步骤等详见附件2)。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鼓励各地探索运用掌上通、微信群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7.开展质量评查。要按照省厅《江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与评估办法》的规定,严格案卷材料标准化,继续开展案件质量及精品案例评比活动,评选出10件精品案例,与基层所年终考评相挂钩。建立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根据案件质量确定不同级别发放标准,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对于卷宗材料不全、案情简易、手续不齐等案件,将视情况给予办案补贴或不给办案补贴。

8.做好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编撰报送工作。要按照司法部案例库建设要求,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援助案件,要组织好案例编撰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至少报送1个案例,报送电子邮箱:srxsfj@163.com。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各项工作,成立上饶县司法局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平仁   上饶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郑乐斌   上饶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方前明   上饶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郑  浩   上饶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王仕东   上饶县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股股长

徐燕清   上饶县司法局律师管理工作股股长

朱金东   上饶县公证处主任

黄  勇   上饶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郭修华   上饶县司法局司法鉴定股股长

黄  涛   上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

上饶县司法局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由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

附件1:

全县2018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其它事项任务分配表

单  位

责任目标

信息

其它事项

协办单位

自办 案件

协办   案件

合计

6

12

18

1

80

全灵律师事务所

田墩司法所

8

16

24

1

100

应家司法所

8

16

24

1

100

四十八司法所

6

12

18

1

80

望仙司法所

6

12

18

1

80

饶诚律师事务所

郑坊司法所

6

12

18

1

80

茶亭司法所

8

16

24

1

100

华坛山司法所

6

12

18

1

80

花厅司法所

8

16

24

1

100

湖村司法所

8

16

24

1

100

尚饶律师事务所

黄沙岭司法所

6

12

18

1

80

铁山司法所

6

12

18

1

80

煌固司法所

8

16

24

1

100

石狮司法所

6

12

18

1

80

申民律师事务所

清水司法所

6

12

18

1

80

枫岭头司法所

8

16

24

1

100

尊桥司法所

8

16

24

1

100

石人司法所

8

16

24

1

80

衡旭律师事务所

上泸司法所

18

(含诉讼、非诉) 

18

1

100


皂头司法所

18

(含诉讼、非诉)  

18

1

100


罗桥司法所

18

(含诉讼、非诉)  

18

1

100


旭日司法所

18

(含诉讼、非诉)  

18

1

100


全灵律师事务所



(56) 

1

160


饶诚律师事务所



(68) 

1

160


尚饶律师事务所



(40) 

1

160


申民律师事务所



(40)

1

160


衡旭律师事务所



(16) 

1

160


县法律服务所

30


30

1

100


县法援中心

70


70

1

300


合计

298

252

550

29

3200


附件2:

全省法律援助智能管理云平台登陆账号一览表

单位

账号

密码

单位

账号

密码

1

茶亭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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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5

铁山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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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2

枫岭头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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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6

五府山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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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3

湖村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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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7

望仙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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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4

煌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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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8

旭日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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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5

黄沙岭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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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9

应家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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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6

花厅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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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20

郑坊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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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7

华坛山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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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21

尊桥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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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8

罗桥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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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22

皂头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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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9

清水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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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23

江西全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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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0

上泸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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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24

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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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1

石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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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江西申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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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2

四十八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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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江西尚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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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3

石狮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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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27

江西衡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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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14

田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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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28

上饶县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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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

操作方法:1、登陆网址为:http://fycs.jxsf.gov.cn/main.aspx  2、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3、咨询录入:首页左侧栏目---咨询管理---来访、来电、来信或网上咨询---+登记---填写内容(带*号为必填)---确认保存;4、案件登记:首页左侧栏目---案件管理---案件管理---添加案件---填写内容(带*号为必填)---仔细确认无误后保存。

附件3:  

上饶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经费的发放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江西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承办人员已办结的法律案卷,统一申领、统一发放办案经费(在中央、省财政下拨的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中列支),其标准为:

①本县的:刑事案件每件经费600元,民事案件每件经费800元;

②本省跨区县、跨县的:刑事案件每件经费800元,民事诉讼代理案件每件经费1200元;

③跨省的:刑事、民事诉讼代理案件每件经费2500元;

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劳动仲裁案件均按民事案件标准执行;

⑤为多名受援人办理的共同案件,每增加一人增加办案经费200元,但总额不得超过3000元;

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承办的民事案件,其中诉讼类每件经费400-800元、非诉讼类案件每件经费30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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