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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2018-00011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7-02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司字〔2018〕10号 关键词: 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内容概述: 2018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要求,继续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深化年活动,练内功、抓创新、补短板、强保障,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帮扶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由“管得住”向“教育好”的治本安全观转变,为平安上饶、法治上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18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各基层司法所,局有关工作股室:

2018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要求,继续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深化年活动,练内功、抓创新、补短板、强保障,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帮扶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由“管得住”向“教育好”的治本安全观转变,为平安上饶、法治上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的管理等级,积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公益劳动。严格落实劳动和学习时间,依法依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考核,考核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将组织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及分类考核流于形式。摒弃录个指纹就完事的思想,应注重学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效果,真正实现由“管得住”向“教育好”、“矫正好”的治本安全观转变。

2.加强定期走访和随机抽查。定期走访和随机抽查是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最新动向的最直接方式,各基层所必须加强随机走访,并普遍建立随机走访和手机GPS定位抽查记录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微信报到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群,施行社区服刑人员每日早中晚位置实发制度,全面提升管控效果,推进安全防范由点状向线性控制转变。

3.积极提升摸排研判能力。加强重点时段管控能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涉毒、涉枪、涉黑等重点高危人员管控,适时开展重点时段、重点事项专项整治。各基层所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必须了如指掌,综合研判其矫正情况及社会危害性,制定矫正个案,实现精准矫正。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及时与公安机关建立动态通报制度,拉起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横向法网,努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二、全力构建执法规范体系,提升公正执法内功

1.进一步规范日常执法事项。紧扣规范执法生命线,在调查评估、衔接报到、矫正宣告、监管审批、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按照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目标,确保执法全程留痕,尤其要严把调查评估和外出审批关,对涉嫌主观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等情况的,要求各所只陈述调查情况,慎用具备社区矫正监管条件等明确意见和建议;重大节假日期间一律不准假。各基层司法所在调查取证环节要苦练内功,对于调查笔录、证据截图、法律条文的引用等应熟练掌握。县局抽查中发现无故离线(关机、超出限制区域、请假不符合规定等问题),相关所应当及时处理和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县局将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督查,将组织公、检、法、司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期、不打招呼的随机突击检查。实行日常监管、档案完善情况与工作经费直接挂钩制度。从今年开始,以安全顺利解矫为基数,半年以下(含半年)矫正期的接收一人工作经费100元,半年以上至一年矫正期的一人200元,以此类推。重新违法犯罪的不在基数范围内,工作经费应当以此项工作据实报批。每发现一例脱管的,扣3分;无正当理由被省厅、市局通报的,每人次扣5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2.全面加大惩处力度。不断强化各项监管手段和措施,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开展训诫谈话,下达书面警告,加大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和收监执法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性,守住监管安全底线,不出现脱管漏管,最大限度降低潜在风险,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坚决避免重大违法犯罪发生。

三、 全力推进业务执法平台建设,大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业务执法平台管理是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全面落实重点人员“手机+电子手环”双重定位模式。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配合县局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摸排研判,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对象采用“电子手环”定位,强化实时监管。二是全面落实“人脸识别+指纹”双重识别模式。有效防止业务执法平台中“不需指纹签到”一栏成为个别社区服刑人员的“避风港”。今年,县局将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脸信息进行首次采集,各基层所要落实专人对人脸识别仪和指纹仪进行管理,并熟练操作。  

四、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一是组织2018年的社区矫正优秀工作档案评比活动,改变以往自荐模式,采取县局指定抽查模式,真实反映基层所监管情况,进一步提升全县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在全县各基层所中开展社区矫正创优评先活动,结合日常监管考评和档案质量评比情况,年底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工作经费三千、二千、一千,并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分别加3分、2分、1分。根据考评情况,确定一个社区矫正重点监管乡镇(街道),扣除工作经费500元,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减2分。在矫正监管期间监管到位但仍重新违法犯罪的扣1分;因监管不到位重新违法犯罪的扣5分,并取消评优资格。本项工作将和全县各(乡、街道)综治工作考核直接挂钩。社区矫正工作将积极挖掘典型,不断实现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不断树立全县典型标杆引领作用,不断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纵深持续发展。

四、继续创新适应性帮教帮扶工作,积极凸显社区矫正宽严相济暖人心的刑罚执行效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民政等部门对表现较好且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精准帮教帮扶工作,使其更好的融入社会,立足社会,感恩社会。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社区矫正特色亮点和典型工作经验。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县司法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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