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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就业局关于第二批企业稳岗补贴的公示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2-08 【字体: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7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我县第二批有三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条件。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旭日支行,补贴金额2852.5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县支行,补贴金额为6864.17元;上饶市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14428.76元;现予公示,公示期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7日。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上饶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反映。

联系人:朱继莲      电话:0793-887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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