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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2-2018-00027 | 发布机构: | 黄沙岭 |
发文日期: | 2018-03-02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黄乡府发[2018]5号 | 关键词: | 黄沙岭乡2017-2018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黄沙岭乡2017-2018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黄乡府发[2018]5号
黄沙岭乡2017-2018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直乡属各单位:
为积极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黄沙岭乡2017-2018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决执行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好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乡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杜绝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森林防火的工作领导,乡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长任指挥长,各村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和干部对包村森林防火负总责,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凡是本年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村,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群众会、印发至农户的一封信和打铜锣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乡中小学要利用主题班会形式,上好森林防火一堂主体班会课,使全体学生做到:第一是本人不准野外用火;第二是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第三是告诉家人要注意防火。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乡政府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各驻村领导和干部负责督促落实。
3、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待命,加强巡查、巡逻、督查,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久晴无雨高火险天气和冬至、春节、清明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到各村进行巡山,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并上报。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每天下午5:00之前各单位防火情况报告乡防火办。
4、加强防火队伍和设施建设。
根据乡森林防火的需要,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半专业扑火应急队,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督查工作组,巡逻组等,其组成人员如下:
(1)半专业扑火应急队分别由庄万文、余辉兴、史伟伟担任分队长,应急队伍30人以上,各村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队长由各村书记担任,防火队伍成员原则要求18岁以上,60岁以下年富力强、思想素质高的干部和群众组成,一旦发生火灾,迅速组织扑救。
(2)后勤保障组由李青青担任组长,负责扑火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缪小兵担任组长,负责扑火时的医疗救护工作。
(4)督查工作组由官金军担任组长,负责防火期间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责任查究。
(5)乡野外防火管理巡逻组由史伟伟担任组长,负责防火期间的巡逻巡查。队员包括:叶书东、盛寿美、徐道庆、卢绍真、郑剑、叶光英、张祖军、王忠剑,同时要求各村建立一支3人以上的野外防火巡逻小组,对全村范围进行防火巡逻。
5、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任何形式的炼山活动,不准带明火上山。乡、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根据乡规民约处以罚款。凡未经批准的炼山活动,一律以失火处理。
6、制定本辖区预防措施和扑救森林火灾预案。一旦发生山火,村干部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在扑救过程中,指挥者要正确指挥调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严格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
根据上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凡今后哪个村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既不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又不及时报告,造成较大森林火灾的发生,除对该村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对失火人员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并根据灾情处以一定罚款,严重者移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奖励和处罚措施
1、各单位防火措施得力,防火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
2、处罚(1)发生森林火灾,根据实际情况给村里处以2000至5000元罚款。(2)发生森林火灾,村干部和包村干部未及时到现场或不知晓情况,将根据情况作出纪律处理。
黄沙岭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日